湖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104)2025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公共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4日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二、招生计划
我院各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拟招生人数 |
已接收推免生 |
120400 |
公共管理学 |
全日制 |
45 |
5 |
140700 |
区域国别学 |
全日制 |
10 |
|
注:拟招生人数含推免生招生人数、专项计划招生人数。 |
三、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一)我院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120400 |
公共管理学 |
国家A类线 |
140700 |
区域国别学 |
国家A类线 |
注:专项计划由学校统一划线 |
(二)报考我院且满足相关学科专业的单科和总分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我院复试。复试名单详见我院有关公告。
四、复试形式和内容
(一)学校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组织复试。
(二)学院根据公共管理学专业、区域国别学专业对硕士研究生学习、科研能力的考查要求,确定我院复试考核内容和形式如下。
1.专业知识
以笔试(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120400公共管理学专业考试科目为《行政管理综合》,140700区域国别学专业考试科目为《区域国别学前沿及热点问题》。
2.外国语能力
主要考察使用英语听说能力,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个人自述,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教育与学术经历等,时间为2-3分钟。
(2)对话交流,关于个人研究方向、学术兴趣等,时间为5-8分钟。
3.综合素质
以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包含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具体安排如下:
(1)考核内容
a.综合素质和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工作表现等;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情况)事业心、协作性;人文素养;言行举止、沟通表达和精神面貌等。
b.专业素质和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了解情况;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本科阶段的学业成绩情况等。
(2)考核程序
a.个人陈述2-3分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实习实践或工作表现、学业背景、学业规划等。
b.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启封后念题并作答,答题时间为6-7分钟。
c.考官就学生陈述、理论知识考核等方面进行综合提问,时间为5-8分钟。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课程。公共管理学专业加试《地方政府学》和《公共组织学》,区域国别学专业加试《国际关系学》和《拉丁美洲史》。加试科目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程序
1.资格审核
考生应根据我院复试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考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供资格审查。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申请免初试、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于复试前联系学院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初审后报学校复审。
2.复试
请务必按时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考核,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我院一志愿考生复试将于2025年3月29日30日期间进行,考生应于3月29日下午14:00—17:30,到人文逸夫楼C座5楼报到,具体复试安排报到时通知。
调剂复试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情况另行安排,详情以研招网调剂系统的复试通知为准。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1.专业知识考查、外国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查各100分,计算复试综合成绩时专业知识占比30%、外国语能力占比30%、综合素质占比40%。
计算总评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的方式折算为百分制)占60%,复试成绩占40%,均保留2位小数。
2.复试结束后3天内,在我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成绩公示时间为3天。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工作时间):027-88664311 邮箱:675648473@qq.com 联系人:张老师
3.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招生专业总评成绩分别由高到低排序,如总评成绩相同,依次按初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排序。
复试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加试不合格(需加试的考生)、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成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第一志愿考生可于4月7日前后在研招网查看拟录取情况。
七、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我院调剂基本条件如下: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及我院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2.原则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公共管理学专业仅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公共管理学(120400)专业的考生调剂,区域国别学专业可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区域国别学(140700)、国际政治(030206)、国际关系(030207)、世界经济(020105)、世界史(060300)、国际法学(030109)、西班牙语语言文学(050207)、欧洲语言文学(050209)(葡萄牙语语言文学方向)专业的考生调剂。
(二)调剂流程
1.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考生填写调剂报考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于3月28日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我院调剂意向志愿,并于4月8日登录系统填报正式调剂志愿。
3.学院将依据考生初试成绩、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初试科目、本科阶段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等择优遴选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后,参加学校复试。
4.复试合格的考生,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则为被我院拟录取。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湖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对本细则如有疑问者,可咨询公共管理学院院办,联系电话:027-88664311,联系人:张老师。
湖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