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公共管理学院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作者:公共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7日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计划安排,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度第1学期本科课程期末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1.全校性公共课(如《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等)由本科生院组织安排考核事宜。11月21日后,考生可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查看公共课期末考核安排。

2.学院开设的专业课程由学院根据课程教学进度,结合公共课考核时间合理安排课程期末考核事宜。公共管理学院期末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

3.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确定为考查或随堂考的课程,其考核时间、地点以及具体要求等信息以任课教师通告的信息为准。附件1中未涉及考查课程。

4.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身份证、校园卡三者必须有其一,且图像清晰)到指定考场参加课程期末考核,不得随意变更考场。

5.考生需按时参加课程考核,不得无故缺考,迟到考生不能进入考场。考生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的,可在考核前按要求申请办理课程缓考(具体要求见http://jwc.hubu.edu.cn/info/1034/1124.htm)。

6.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返校参与线下考核的学生,可向就读学院申请线上考核、填报《课程线上考核申请审批表》(申请表见附件2);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院集中报本科生院审批;经本科生院审批通过后,由学生就读学院按照线上考核的要求组织线上考核(考试须知见附件3)。缓考或线上考核手续均须在课程开考前办理完成。通识教育学院学生如需办理线上考核的,需按上述要求向通识教育学院教学办提交《课程线上考核申请审批表》,经审核通过后,由通识教育学院按照线上考核的要求组织线上考核。

7.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不得违纪舞弊。一旦发现有考生在考核过程中出现违规情况的,将依据《湖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予以处理。


湖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