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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104)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公共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3日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二、招生计划

我院公共管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实际招生人数以学校统筹下达计划为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招生计划

已接收推免生

备注

120400

公共管理

全日制

58

0


、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1.我院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分数线

备注

120400

公共管理

政治、英语47分,专业课≧71分,总分≧340分。


2.按照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要求,凡报考我院且满足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单科和总分达到相关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专业复试,公共管理专业专业代码为120400)复试名单详见学院网站。

四、现场报到及资格审核

1.现场报到

学院定于2023年3月25日(周六)14:00-17:30在湖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逸夫楼C座5楼508室进行现场报到。

请考生携带好有效身份证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考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等材料学院指定地点报到

考生严格按照学院复试细则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并按时到校参加资格审核和各环节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考生参加复试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校外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进校校外车辆谢绝进校

2.资格审核

学院按要求开展考生身份查验和考试资格审核。严格审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考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等材料。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需现场扫码缴纳复试费,复试费100元/人。

、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学院根据对研究生专业知识、外语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考查要求,确认复试考核内容和形式如下:

  1. 专业知识考查以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包括学院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的复试科目相关内容。

    2.外能力测试采用口语交流形式进行,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个人自述,包括个人基本况、教育与学术经历等,时间为1-2分钟。

    2)对话交流,关于选择专业方向的原因、学术兴趣等,时间为3-5分钟。

    3.综合素质考查在综合面试中进行,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个人陈述1-2分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学业背景学业规划等。

    2考生随机抽取一套试题,启封后念题作答,答题时间为5-6分钟。

    2)考官就学生陈述情况、理论知识考核方面进行综合提问时间为3-5分钟

    六、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3月25日—3月26日。

    学院复试包括专业知识笔试、外国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查三项,具体安排如下

    1.专业知识笔试

    2.外国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查

  考生复试考场及考试顺序抽签产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1.复试成满分为300专业知识笔试、外国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查100分,计分时专业知识笔试占比30%、外国语能力测试占比30%综合素质考查占比40%考生每项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复试不合格。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总评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60%+(专业课笔试*30%+外国语能力测试*30%+综合素质考查*40%*40%各项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2.复试结束后3天内,在我院网站http://cpa.hubu.edu.cn/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成绩公示时间为3天。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8664311   联系人:老师

    邮箱:675648473@qq.com

    3.复试合格的考生将按招生专业对总评成绩进行排序。如总评成绩相同,则依次以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序。

复试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成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湖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http://yz.hubu.edu.cn/info/1011/2730.htm)及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湖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33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