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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公共管理学科招收博士后科研人员公告

作者:公共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5日

湖北大学地处国家中部地区中心城市、湖北省省会——武汉市。学校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湖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始建于1985年,由湖北大学行政管理系发展而来,是全国最早创办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单位之一。学院现有公共管理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公共管理硕士(MPA)1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开设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等4个本科专业。其中,行政管理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湖北大学与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合作开办。

学院现有湖北县域治理研究院、文明城市发展研究院、社区研究中心、卫生政策研究与评价中心、地方政府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公共政策研究所、公文写作研究所等7个研究机构。其中,湖北县域治理研究院是湖北大学和省委政策研究室共建的省级智库,是中共湖北省委十大改革智库、国家治理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成员。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推进公共管理学科高质量发展,现依托湖北大学相关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招收领域

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政治学理论

二、基本条件

(一)近三年在海内外知名高校或一流学科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经历。

(三)具备较高科研水平和创新精神,在站期间能独立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录用工作人员体检标准。

三、工作待遇

(一)薪酬福利:学校给予副教授待遇(含公积金,税前约20万元元);学院提供不低于6万元/年(税前)的生活补贴;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费医疗等福利待遇。

(二)科研支持:在站期间,可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湖北省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等项目资助;取得的科研成果均享受在职人员同等绩效奖励待遇,并作为在站或出站后评聘职称的依据。

(三)服务保障:学校提供博士后公寓或2.4万元/年的租房补贴;子女入读附属幼儿园、中小学。

(四)职业发展:出站考核优秀者,优先聘任为专任教师。

四、进站流程

(一)申请者将《湖北大学博士后申请表》(湖北大学人事处主页“资料下载”栏下载)和反映本人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513182788@qq.com。

(二)经考核,学院、合作导师确定接受意向后,报校博管办审核。

(三)校博管办审核通过后,报省博管办审批。

(四)经省博管办批准后,办理进站手续。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学院网址:http://spa.hubu.edu.cn/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7-88663623